2003年5月的一趟顺风车,把安徽歙县的两位货车司机——叔叔张高平和侄子张辉,推入了命运的深渊。二人当晚载了一名要去杭州找姐姐的同乡女子王某,特意绕路把她送到城边后便去往上海。谁也没想到,第二天清晨那名女子被人发现遇害,尸体在附近沟渠中,死因系遭性侵后窒息。
由于王某出事前最后接触的人是这对叔侄,警方很快将侦查重心放在他们身上。然而,案件中明显缺失关键物证:尸体上未检出精斑,最具决定性的指甲缝DNA也并不属于这两人,而是另一名男性。按理,这类结果应该排除他们,转而追查真正嫌疑人。但调查并未沿着这条线推进。
没有物证,案件落脚于口供。两人被带回后遭受长时间审讯和狱中同监犯的胁迫,最后在极端压力下“承认”了不符实情的供述。后来有人指控,一名牢头级别的犯人把提前写好的笔录强逼他们抄写、背诵,拒不从者还遭到殴打和折磨。两人的口供自相矛盾、细节对不齐,本应成为无罪的重要线索,却被忽视。
当时负责此案的预审负责人聂海芬并非直接参与一线逼供者,但作为把关人,她未能遏制侦查中的重大漏洞,反而为缺失的证据寻找解释。面对与事实相悖的指纹、DNA和尸检结果,她带队核查水情、咨询法医,提出“夜间水流和冲洗可能冲掉痕迹”等假设,将无法自圆其说的碎片拼接成时间、距离精确到秒、米的说法,从而固化了“罪犯假设”,并推进起诉与定罪程序。
最终,法院认定叔侄二人为凶手并判处重刑(其中一人被判死刑,后经改判为死缓;另一人被判有期徒刑,后有所减轻)。两家人的生活被摧毁:入狱前刚买车的生意、怀孕的妻子、未婚的恋人,被迫分崩离析。更令人难以释怀的是,真相并未就此画上句号——当后来真凶的DNA出现在公众视野,人们以为会有彻查与问责,但结果不过是内部处理,带来的是被毁掉人生的沉重与对公正的深深失望。
这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并非某一场讯问,而是从侦查假设到证据审查再到司法裁决的系统性失误:先定罪再找证据、在强力和恐惧下获得口供、对科学证据的轻视与牵强解释,最终让两名普通人用十年光阴偿还从未犯下的罪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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